海南省公布14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市民常吃的韭菜、草虾、豆腐等

作者: vch12690211
发布于: 2024-04-05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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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4月3日消息(记者 蒙健)4月3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14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9期)。记者了解到,1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青橘、韭菜、草虾、豆腐等,不合格的问题为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据介绍,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01批次样品,检出14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样品包括: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三亚海少娟蔬菜摊销售的青橘,检验项目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克百威在柑橘类水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橘中克百威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

(二)临高亿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检验项目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阿维菌素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韭菜中阿维菌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违规使用农药。

(三)保亭保城代天宇蔬菜摊销售的上海青,检验项目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氟虫腈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上海青中氟虫腈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三亚李儒江海鲜摊销售的草虾,检验项目恩诺沙星、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虾类中检出的四环素类残留量相加不得超过标准限量值,即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最高残留限量为200μg/kg。

万宁万城亚珍生鲜摊销售的黑鱼(淡水鱼),琼中营根吴仕娇水产摊销售的泥鳅,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赛拉维店销售的冰鲜泥猛鱼(海水鱼),三亚崖城陈玉兰鱼摊销售的草虾,海口琼山吴林芳水产摊销售的泥鳅(淡水鱼),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在虾的肌肉、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鱼、虾中恩诺沙星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或运输过程中为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导致上市销售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琼中营根梅金水产摊销售的金鲳鱼(海水鱼),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呋喃唑酮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海水鱼中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或运输中违规使用抗菌药。

儋州那大祥发水产品行销售的生鱼,检验项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五氯酚酸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淡水鱼中检出五氯酚酸钠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澄迈老城韦寿刚淡水鱼摊销售的黑鱼,检验项目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μg/kg。鱼中氧氟沙星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保亭保城张云昌豆腐摊生产销售的水豆腐,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澄迈永发林雪豆制品摊生产销售的水豆腐,检验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规定,非发酵豆制品中不允许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豆腐中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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