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山东这8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作者: vch12690211
发布于: 2024-04-05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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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3月27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5期(总第449期)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5批次,其中,8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3月27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5期(总第449期)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5批次,其中,8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抽检信息显示,这8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别为环翠区磊光蔬菜商行销售的菜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莱西市秀丽超市销售的猕猴桃,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岛金鼎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油菜(普通白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泰银座商城有限公司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枣庄高新区兴城艳子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泰安市泰山区淘淘烟酒便利店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平邑县金桥商贸城乔志云销售的乌鸡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河口区河口市场其滨蔬菜摊销售的油麦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氯吡脲是一种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促进果实的形成,提高坐果率,促进果实膨大等。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氯吡脲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氯吡脲在猕猴桃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常见的一种杀虫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克百威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克百威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鳞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

阿维菌素是一种抗生素类杀虫、杀螨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残留等特点。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阿维菌素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阿维菌素在油麦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五氯酚酸钠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长期食用检出五氯酚酸钠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5期(总第44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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