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以及危害
食用农产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以及危害
一、食用农产品中噻虫胺解读: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 mg/kg。小米椒(辣椒)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二、食用农产品中噻虫胺解读:
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氟虫腈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普通白菜中氟虫腈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三、食用农产品(鸡肉)中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解读:
五氯酚酸钠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鸡肉中检出五氯酚酸钠,可能是饲料中药物残留导致。
四、食用农产品中噻虫嗪解读:
噻虫嗪是一种全新结构的第二代烟碱类高效低毒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用于叶面喷雾及土壤灌根处理,对刺吸式害虫如蚜虫、飞虱、叶蝉、粉虱等有良好的防效。噻虫嗪不仅但具有触杀、胃毒、内吸活性,而且具有更高的活性、更好的安全性、更广的杀虫谱及作用速度快、持效期长等特点,是取代那些对哺乳动物毒性高、有残留和环境问题的有机磷、氨基甲酸酯、有机氯类杀虫剂的较好品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香蕉中噻虫嗪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果农违规使用。噻虫嗪一般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摄入该类农药超标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五、食用农产品中镉解读: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生姜中镉(以 Cd 计)的限量值为 0.1 mg/kg。食用农产品中镉(以 Cd 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的镉元素。
六、食用农产品中啶虫咪解读:
啶虫脒属氯化烟碱类化合物,是一种新型杀虫剂。干扰昆虫神经系统的刺激传导,引起神经系统通路阻塞,造成神经递质的积累,从而导致昆虫麻痹死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啶虫脒在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啶虫脒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在种植过程中超量使用导致。
七、餐饮食品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洁精、洗衣粉、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为十二烷基苯磺酸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复用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
该物质为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复用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
二、餐饮食品中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用来评价餐饮具的清洁度的指标。大肠菌群并非细菌学分类命名,而是卫生细菌领域的用语,它不代表某一个或某一属细菌,而是一群细菌,该菌群细菌可包括大肠埃希氏菌、柠檬酸杆菌、产气克雷白氏菌和阴沟肠杆菌等;使用有大肠菌群的餐具,可能会引起人体腹泻、肠胃感染等不适症状。餐具中大肠菌群超标,主要原因有清洗不干净、包装材料受污染、消毒不彻底等。